扫描关注江西防汛抗旱官方微信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省水利厅部署各地加快推进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扫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15 16:02:10来源:省农村水利水电局作者:

2009年以来,我省共实施了2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目前已有10个项目完成了省级验收,项目区农民用上了代燃料电,发挥了很好的效益,但仍然有13个项目尚未完成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续建工作,近日,经与省发改委协商,省水利厅就各地加快推进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扫尾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全面梳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情况,对已开工的项目要按照2016年底前实现代燃料供电的目标倒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目前仍未开工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项目,县人民政府要在9月底前说明原因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已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投资提出处置方案并报省级发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国有投资不流失。

二是要抓紧完成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根据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项目区实现小水电代燃料供电2个月以上要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地要按照小水电代燃料标准及项目验收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区代燃料供电和验收。对于已投产发电的项目,要落实项目区代燃料户用电补贴;已落实项目区代燃料户用电补贴项目,要在10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并提请省级验收。

三要建立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长期稳定的代燃料电价补贴机制。项目法人要按照已批复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方案和与代燃料户签订的供用电协议,稳定的为项目区代燃料户供电,保障代燃料户用电权益。要保持代燃料到户电价的电费补贴标准相对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确因实际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需重新测算报原批准部门审批。要严格执行代燃料电费补贴公示制度,接受代燃料用户协会及代燃料户的监督。要认真做好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工作,确保用户安全用电。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县发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指导,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项目区供电和项目建设进度等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和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省发改委、水利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及运营情况开展检查、督察。

五要认真做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对未验收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30日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总报省水利厅农电局。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分享到: